管委會收了管理費以後,他要負什麼義務嗎?

 

許多的社區都存在管委會,

而管委會每個月都會跟住戶收錢,

那究竟管委會收了錢以後要負擔什麼義務呢?

最簡單的就是「維護公共設施的義務」,

也就是管委會在公共空間的設施壞掉的時候,

他必須運用管理費去做修繕的動作,

如果管委會不修繕的話,住戶就可以對管委會提告,請求管委會做修繕的動作。

而且管委會對於社區的重大決策,也必須經過區權會來決議,

絕對不可以透過比如「LINE群組投票」的方式來代替召開區權會,

這樣是違法的,住戶也可以訴請法院撤銷管委會的這個「投票」,

所以如果有管委會收了管理費不盡他的義務的話,

便可以對管委會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管委會履行義務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