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訴訟的訴之聲明是什麼呢?

 

訴之聲明是什麼?

 

民事案件開庭時,

法官第一句話一定是問原告:原告你的訴之聲明是什麼?

而所謂的訴之聲明也就是:你想要法官怎麼判決?

一般來說如果要跟被告要錢,那訴之聲明通常是下面這樣:

  • 1、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OOOO元,及自起訴狀繕本翌日起, 按年息5%計算之利息。
  • 2、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
  • 3、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假執行

 

  • 第1、就是被告要給付給原告多少錢,並且利息怎麼算。
  • 第2、就是當初繳給法院的裁判費由被告負擔。
  • 第3、就是如果原告一審勝訴了,原告願意繳一筆擔保金給法院,請法院先讓原告去強制執行被告的財產,來滿足原告的需求。

 

而在被告的部分,聲明通常都是:

  • 1、原告之訴駁回。
  • 2、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
  • 3、被告願供擔保請准免予假執行。

 

但是這只是訴之聲明的部分,建議如果對於民事案件的進行仍然有疑問,歡迎詢問王律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