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; it has been experience
本所對於所委任的案件,秉持親自辦案的理念,對於每一位客戶的案件,會與當事人站在同一陣線,詳實的分析及評估案件,維護當事人的最佳利益。 此外,事務所並有配合的法律顧問謝生富律師,謝律師曾擔任過法官及檢察官,會在幕後給予律師於訴訟上之攻防策略及相關法律見解的提供,使王律師審案時的依據更全面。
王律師畢業於國立臺北大學,並於畢業當年考取律師高等考試智慧財產權法組全國第57名,考取後先後任職於大洋法律事務所、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及了凡法律事務所。
王律師自行創立事務所開業已6年餘,期間辦理的刑事案件已經高達百餘件,對於詐欺、毒品、傷害、妨害名譽、刑事交通案件、重傷害、偽造文書等刑事案件十分熟悉……
債權債務糾紛、買賣、借款、租賃、土地或本票等民事事件。
離婚、子女監護權、通姦之侵害配偶權、免除扶養義務、遺產或遺囑等事件。
資遣、解雇等勞資爭議及其他糾紛之調解及訴訟。 被控侵占、背信、妨害秘密、競業等事件之處理。
平日、假日或夜間為檢警傳喚或遭現行犯逮捕之陪同偵訊服務。
毒品、詐欺、車手、洗錢、侵占、竊盜、偽造文書、妨害性自主等案件於偵查(地檢署)及法院(起訴後程序)程序之辯護服務。
殺人、重傷、強盜、擄人勒贖、組織犯罪、違反銀行法、貪汙治罪條例或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於偵查(地檢署)及法院(起訴後程序)程序之辯護服務。
代理犯罪被害人提出告訴或躍過偵查程序直接提起自訴之服務。亦包含提起再議及交付審判之服務。
接到行政處分後訴願之提起、教師申訴及再申訴之提起、公務員復審或申訴再申訴之提起及稅捐稽徵機關復查之提起。
一般行政訴訟案件、教師解聘、有關公務員身分之考績及任用相關救濟、土地登記、政府採購法、稅務訴訟及環評案件等行政訴訟之訴訟代理人服務。